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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睿能”)、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芳”)持有公司股份7,269,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11.62%降低至9.94%。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绿河睿能、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发来的《关于持有奥来德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136,700股的实际比例为11.62%,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69,853股,占公司总股本73,136,700股的实际比例为9.94%。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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