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21-7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华化学”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函》,东方投行担任万华化学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原财务顾问主办人徐捷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财务顾问主办人之职责,现安排姜晓华女士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至持续督导期限结束。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万华化学吸收合并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宽先生和姜晓华女士。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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