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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比克动力股权拟被收购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持有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8.2927%股权。2021年11月25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新力金融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中,新力金融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比克动力8.2927%的全部股权。

  公司于2018年累计投资8.5亿元持有比克动力8.2927%股权,根据2018年、2019年、2020年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的资产评估结果,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4.62亿元,目前公司持有比克动力股权账面余额为3.88亿元。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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