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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颖先生、史川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 提名叶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提名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提名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提名史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提名许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提名刘中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 提名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提名杨央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提名陈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4)。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叶骥先生、章玉明先生、张颖先生、史川先生、许兵先生、刘中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与义务。公司第七届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均离不开各位董事的积极参与、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亦因各位董事的尽责尽守,更加凝聚和坚定了公司不断发展的力量和信心。值此换届之际,谨向各位即将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骥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在读。历任YEZ Trading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叶骥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叶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章玉明: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历任宁波斯正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

  章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颖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准精算师,曾任萧山农商银行客户经理、宁波财经学院教师、中国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理赔风控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办主任。

  张颖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史川先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客户经理,2007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宁波三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沪甬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等。

  史川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兵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加入吉利集团,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与组织管理经理、经营管理室高级经理,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吉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许兵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中锡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律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产金融事业部苏州分部副总监,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和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中锡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中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震坡先生:男,1976年出生,车辆工程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副主任,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方向,兼任本公司、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震坡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央平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浙江花园集团政法处处长助理;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1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诉法务部主任;2008年3月至2013年10月浙江文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8月至今为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7年2月起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央平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央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珊女士: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2013年7月,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2013年8月-2021年8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杭州奥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珊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珊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朱莹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周波女士、虞舒心女士、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虞舒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波女士、虞舒心女士、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与义务。公司向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波女士: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行政总监。

  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虞舒心女士: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迈新科技董事长助理、宁波匀视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助、办公室主任,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虞舒心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虞舒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应海增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专业资质。2001年入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历任宁波市市政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副总经理、政委。

  应海增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应海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叶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史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许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刘中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杨央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陈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虞舒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3 选举应海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上述提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五)现场参会人员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宁波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马涛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银亿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投票说明:提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王震坡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王震坡先生、杨央平先生、陈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王震坡先生提供的《独立董事履历表》及其确认,王震坡先生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7)、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16)、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启智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纽安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震坡先生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充说明如下:

  1、王震坡先生于2015年9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 1506414668 号],同时积极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学习,王震坡先生系统学习并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2、公司的汽车零部件板块主要从事汽车自动变速箱、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及电气化动力总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将以重整为契机,在重整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实施市场化改革,继续推动全球化产业布局和产品升级工作,进一步做优做强自动变速箱及其衍生的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产品、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等主营业务,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新能源产品方面的研发与投入。王震坡先生目前围绕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可靠应用,重点开展了动力电池参数辨识与管理、动力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充电设施规划与匹配等理论研究工作,主持研发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动力电池快速更换系统,构建了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充电设施标准技术体系,突破了“充电时间长、应用不方便、安全事故无预警”难题,与多家整车与关键部件企业合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王震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提升下一步战略规划的研判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布局发展战略,更好地把握电气化动力总成系统及相关新能源等产品的拓展方向。

  3、王震坡先生自2017年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并通过现场、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运用其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作出独立判断,切实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规范性。除担任上述 2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外,王震坡先生还担任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启智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纽安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但上述公司均有专业管理团队负责日常运营工作,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根据王震坡先生签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震坡先生声明如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综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认为王震坡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时间精力,能够为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以及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帮助。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震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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