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3,44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2,376,554,995.23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9,426.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为69796517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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