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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1)。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0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10)。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1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与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国际”)经过友好协商,就2022-2024年度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销售LED芯片及LED光源及其他产品等,预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金额(含税)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29亿元、1.29亿元、1.29亿元;

  (2)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采购LED灯具等产品,预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0.28亿元、0.28亿元、0.28亿元。

  (3)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出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0.05亿元、0.05亿元。

  (4)本公司将向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承租物业、机器、设备等,预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0.05亿元、0.05亿元、0.05亿元。

  上述交易的具体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者合同进行确认。

  2、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冬明回避了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测算,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雷士国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

  雷士国际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K.02222)。截至2021年6月30日,雷士国际总资产4,344,553千元,净资产3,347,594千元,2021年1-6月营业务收入1,143,253千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2,018千元。(以上数据摘取自雷士国际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2021年中期报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雷士国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国际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财务实力较为雄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协议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雷士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的采购及销售、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国际是全球专业照明产品提供商和产业化、链条化、一站式解决方案的品牌提供商,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渠道销售能力。本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可以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等。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2021年1-10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另外,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国际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国际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物业、机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1-11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现场会议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庆滨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5

  2、投票简称:德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信用账户的投票方式

  如果投资者是以融资融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将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直接进行投票。融资融券账户的具体投票方式请提前四至七日咨询投资者具体开户的券商确认投票表决的方式,以保障投资者顺利行使股东权利。

  附件二:

  回    执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举行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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