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推进廊坊市香河县流域治理清分工程PPP项目二期工程需要,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荣安香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荣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香河支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38个月。香河荣安的控股股东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兴城”)的其他股东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荣盛兴城15%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香河荣安;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水资源管理;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兴城持有香河荣安95%股权;香河县财信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香河荣安5%股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方: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
2、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河荣安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38个月。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行香河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行香河支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行香河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香河荣安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香河荣安的不断发展,香河荣安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82.85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建行香河支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