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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 富余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5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由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7%股权(由我司并表),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8%股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交世茂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中交世茂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拟调用17,594.98万元,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调用13,315.12万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调用16,643.9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计息。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题不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2187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辉

  主要股东: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杭州信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

  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60,212.08万元。

  (二)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9号楼3层302单元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郭伟智

  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威佳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深圳市金地远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广州纺织集团金纶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2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48,169.67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股东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公平、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北京世茂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世茂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中交世茂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中交世茂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155,588.29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87,327.7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68,26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57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与相关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泓”)现由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交”)持有50.99%股权,现深圳中交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厦门中泓2%股权,如转让完成,深圳中交持有厦门中泓股权将变更为48.99%,深圳中交对厦门中泓已提供的股东借款47,165.75万元将构成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年利率不超过6%,期限自款项到账日起不超过3年,厦门中泓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2、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由我司持有20%股权,为支持山东公司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山东公司各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2,46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8%,续借期限2年。

  3、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由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持有39.95%股权,为支持青岛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青岛公司各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775.172万元,年利率不超过8%,续借期限不超过3年。

  4、北京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力盈”)由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持有48.99%股权,为支持北京力盈项目开发建设,北京力盈各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51,318.82万元,年利率不超过9.9351%,续借期限不超过2年。

  5、北京力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力汇”)由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持有49.99%股权,为支持北京力汇项目开发建设,北京力汇各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14,418.22万元,年利率不超过8.9379%,续借期限不超过2年。

  6、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由我司持有50%股权,为支持中交富力项目公司开发建设,中交富力各股东方拟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3,000万元,年利率8%,续借期限不超过6个月。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中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7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晟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510号七层720之4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深圳中交持股比例50.99%;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1%。

  经营情况:厦门中泓目前正在对厦门市翔安区2020XP09地块进地开发,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厦门中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厦门中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厦门中泓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6,967.75    万元。

  2、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3日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法人代表:周济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环南路新都会2号楼320室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更新、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项目的一级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金额及比例:我司持股比例20%,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经营情况:山东公司正在对济南市市中区大涧沟片区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工作,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山东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山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32,460万元。

  3、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16,607.14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学良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街道遵义路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置业持股比例39.95%,青岛嘉宏德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利冠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青岛交信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5%。

  经营情况:青岛公司正在对青岛市李沧区青钢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青岛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青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青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775万元。

  4、北京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彦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小口建筑中心院内B栋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置业持股比例48.99%;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北京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北京嘉晨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

  经营情况:北京力盈目前正在对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品镇马连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北京力盈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北京力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北京力盈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4,793.61 万元。

  5、北京力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99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燕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1号院8号楼13层2单元131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华通置业持股比例49.99%;北京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北京嘉晨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

  经营情况:北京力汇目前正在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北京力汇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北京力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北京力汇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58,220.44万元。

  6、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我公司持有50%股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北京富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北京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截止目前,我司对北京富力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45,000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厦门中泓其它股东情况

  (1)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与销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室内装潢业务、建筑设备租赁。

  控股股东: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保利海西实业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厦门中泓提供财务资助。

  (2)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任晓峥

  成立日期: 2018-12-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任晓峥等自然人。

  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厦门中泓提供财务资助。

  2、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其它股东方情况

  (1)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芮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是我司控股股东。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35层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营范围:从事旧城更新、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项目的一级土地开发及土地熟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以上工程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建材设备销售;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0.98%股权,济南市市中区经济开发投资中心持有其49.02%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1908室。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尉荣刚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旅行社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酒店管理咨询;住宿;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演出经纪代理;体育赛事策划;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国内广告业务。

  主要股东:自然人曹桂持有50%股权,吴善勇持有25%股权,葛言良持有25%股权。

  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青岛中交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其它股东情况

  (1)青岛嘉宏德顺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A2-3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荣运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地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氏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王汝玲。

  青岛嘉宏德顺置业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青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利冠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4月15日

  公司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利冠投资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青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2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房屋租赁;【以自有资金对房产项目、现代服务业投资,资产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青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青岛交信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路13号南楼201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学良

  注册资本:58.3036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许学良等自然人。

  青岛交信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青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北京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力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1)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芮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是我司控股股东。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北京力盈、北京力汇提供财务资助。

  (2)北京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景兴街18号院7号楼2层20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卓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北京力汇、北京力盈提供财务资助。

  (3)北京嘉晨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二层211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维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出租办公用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石维等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石维

  北京嘉晨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北京力汇、北京力盈提供财务资助。

  5、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上述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各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155,588.29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87,327.7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68,26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6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我司在2021年度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72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22%。截止2021年10月31日,我司与中交集团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46万元,接近额度上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我司拟增加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以后,我司预计与中交集团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计572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87%。

  我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情况

  (一)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

  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注册资本:人民币727,402.3829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 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 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 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 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 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司关联关系:中交集团通过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

  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交集团总资产22514亿元,净资产5214亿元,营业总收入4004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实际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并参考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情况: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我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本年度的预计情况测算出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我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我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403,598.4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729万元。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交地产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6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曾于2020年7月2日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接受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司及下属单位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中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对我公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

  截至目前,我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经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调整《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原内容:财务公司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对我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

  拟调整为:财务公司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对我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 亿元。

  除上述调整以外,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是经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法定代表人: 朱宏标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71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日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5日)。

  股东构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9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05.5亿元,负债总额为445.92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443.6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58亿元。2020年1-12月份,营业收入11.57亿元,净利润5.9亿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58.40亿元,负债总额为395.61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393.5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2.79亿元。2021年1-6月份,营业收入5.83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在房地产政策持续严厉调控,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的大背景下,地产企业融资受限,贷款难度增加,为满足公司正常发展资金需求,本次调整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2、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403,598.4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72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调整《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中交地产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11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1月26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57。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58。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59。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6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6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62。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拟对《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6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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