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杨森茂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福承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首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变更建设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及购买设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议案10以及议案13均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12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李文君、柏德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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