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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现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1年11月30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谊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鄢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监高均知悉本次会议相关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现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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