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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债权清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编号:临2021-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债权清偿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2015年9月30日,华虹公司以多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龙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安龙法院于2016年9月12日裁定受理([2016]黔2328破字第1号),并指定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为华虹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2018年5月28日,安龙法院作出(2016)黔2328破1-1号民事裁定,宣告华虹公司破产。2021年11月3日,华虹公司管理人制定《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经债权人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报安龙法院。2021年11月11日安龙法院作出(2016)黔2328破1-2号民事裁定,认可该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具体实施,负责执行。

  根据管理人制定的《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普通债权清偿表》经核查确认的公司债权金额为15313.26万元,清偿率为9.727%,清偿款为1489.52万元。

  二、债权清偿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虹公司管理人债权清偿款1489.52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的全部清偿款,根据华虹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华虹公司对公司的债权清偿已执行完毕。2021年11月24日安龙法院作出(2016)黔2328破1-3号民事裁定,终结贵州省安龙华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应收华虹公司款项13518.2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包括非经营性往来款5393.03万元、经营性往来款8125.18万元。华虹公司对公司的债权清偿已执行完毕,安龙法院裁定终结华虹公司的破产程序,公司将按照规定对上述款项进行核销。对于收到的债权清偿款,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增加利润1489.52万元,该事项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没有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情况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编号:临2021-63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11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301,股票简称:*ST南化)于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11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相较于异常波动前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0年8月18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1日开市起复牌。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1257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为6个月。为确保财务数据有效性,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相应资料进行更新。鉴于加期审计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1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1257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加期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交加期审计资料,及时申请恢复审查。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除前述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南化集团、北部湾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南化集团、北部湾集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2021年度仍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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