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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在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11,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740.8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重弹”)等在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11,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在不超过上述范围内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方大长力系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长力系悬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方大长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5,377.84万元,负债7,299.91万元,资产负债率20.63%;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46.67万元,净利润185.4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方大长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2,202.27万元,负债22,136.56万元,资产负债率42.41%;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208.41万元,净利润1,987.78万元

  2.济南重弹系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悬架集团持有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56%股权,重庆红岩持有济南重弹86.63%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济南重弹经审计的总资产23,550.71万元,负债7,440.66万元,资产负债率31.5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38.09万元,净利润4,060.53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济南重弹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296.86万元,负债18,260.11万元,资产负债率50.31%;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623.31万元,净利润1,926.71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具有债务偿还能力,且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1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09,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9%。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敖新华持有公司178.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敖新华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9月13日,敖新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600股。

  截至2021年11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敖新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6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敖新华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敖新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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