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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公司项目基建负责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募投项目建设或设备采购相关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公司项目基建负责部门、采购部门按照公司支付流程申请款项,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支付流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三)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财务部门制定的具体操作流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5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12,35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5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即全部存放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8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62.50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12,35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5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即全部存放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況如下:

  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44,967,113.53元,本次拟置换44,967,113.53元。截至 2021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490,490.3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5,572,476.13元,需置换金额为5,572,476.13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久盛电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久盛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40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6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春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2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2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沈伟民先生、陈昆先生、李鹏飞先生、李国强先生、戴娟萍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412,353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5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237,057元变更为人民币161,649,410元。公司已经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37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后公司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前述授权,并审议同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作出相应的修订。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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