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 妍
近期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养老理财“四地四家”(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试点工作。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已经相继披露,首批试点养老理财产品已报备,将很快正式发行。《证券日报》记者致电招行和光大银行,了解试点计划最新进展,截至11月30日记者发稿前,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尚未披露进展情况。
此前,部分银行曾发行过养老理财产品。那么,此次养老理财试点产品与之有何不同?投资者又该如何选购?
首批试点机构
养老理财产品将发行
中国银保监会9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结合国家养老或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其间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以内。
目前,大部分试点机构已“剧透”产品最新进展。据记者了解,首批试点机构大多只推出一款产品,投资期限普遍设定为五年期,风险等级定为中低风险。而在产品设计、功能、产品投资方向以及具体要求等方面,各家银行均有所不同。
“首只养老理财产品预计12月4日正式问世。”工行武汉某支行网点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道,此次发行产品为五年期限封闭运作产品,业绩基准利率在4.8%至8%之间,个人客户购买上限为100万元。另外,可以申请提前赎回(仅在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一次现金分红。
《证券日报》记者从建行深圳某支行网点处了解到,首批发行产品特设提前赎回、分红条款。患有重大疾病以及购房投资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前赎回;次年开始按月分红。
上述网点的客户经理表示,建信理财首只养老理财产品预计12月3日或4日发售,业绩基准利率约6%,首期发行20亿元,个人客户购买上限为300万元,额度有限,目前可以预约登记产品拟购买额度。
此外,招行深圳某支行网点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介绍道,尽管尚未对外披露养老理财试点产品进展。不过,首批养老理财试点产品预计于12月份首周发行,业绩基准利率在5.4%至7.8%,拟定中枢6.6%,持有满6个月后,每3个月现金分红一次。同时,认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均将减免,招银、建信养老产品均在本行上线。
但也有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并没有开放流动性支持。例如,光大银行青岛某支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首批养老理财试点产品已经报备,其消息会应监管要求统一披露。产品暂定于12月7日正式发行。但据记者最新了解,该行首只养老理财产品并未嵌入分红、提前申赎等功能。
综上可见,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在资产配置和组合上,多以长期限+封闭式产品为主,大部分以固收类资产为投资主体。产品风险等级分布上,养老型理财产品以三级(中)产品为主。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与一般理财产品相比,养老理财产品从产品设计、投资理念等方面强调稳健投资。另外,产品具有允许提前支取及提前分红的特点,显得更加人性化。
需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养老理财产品
中信证券FICC首席分析师明明表示,此次养老理财试点方案通过有利于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发展真正具有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本报记者表示,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壮大,养老理财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理财需求。当前中国老年人主要依赖养老金养老、以房养老、保险养老和储蓄养老模式,此时推出养老理财产品是为了丰富养老市场。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养老理财更加强调长期性和低波动性,对于风险控制要求较高。
实际上,部分银行和银行理财子公司曾布局养老理财产品市场。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性质差异不大,除了冠以“养老”之名外,实际上与市场上大多数理财产品并无本质区别。另外,从产品实际运作来看,此前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并未体现养老特征和目标。
养老理财市场早也已引发监管关注,监管部门此前就进行了相关指导,即当前发行的理财产品中不得含有“养老”二字。《证券日报》记者据中国理财网统计,目前并没有发现包含“养老”字样的银行理财产品。
此次,中国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正是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养老金融产品存在的问题,前述《通知》中也指出,试点理财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理财业务现有制度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要求,规范设计和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做好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
明明表示,此次工银理财、建信理财等拟发行的试点产品与一般理财产品相比,风险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产品投资期限较长,引导形成长期稳定资金,积极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长期投融资需求。
“在养老理财产品选择上,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是要考虑自身养老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长期养老投资;二是要考虑自身的资金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三是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关注养老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风险情况相匹配的产品进行投资。”明明建议道。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