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回避表决;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同意本议案。鉴于湖北中航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上电钢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其中公司采购上电钢管及其子公司的钢管、钢坯、钢材等金额总额少于全年预计总金额的80%,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产销结构,增加钢坯材内部供应所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钱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4:45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上述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议期间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注:请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4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委托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航”)提供2,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年化3.915%,持有湖北中航60%股权的股东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中南”),向其同比例提供3,000万元相同条件的委托贷款。
兴澄特钢、财务公司及湖北中航拟于近期再次签订上述委托贷款合同,期限三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年化4.185%,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持有湖北中航60%股权的股东中航中南向其同比例提供3,000万元相同条件的委托贷款。因公司副总裁谢文新在湖北中航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钱刚、郭文亮、栾真军、郭家骅、李国忠、王文金回避表决本议案,鉴于湖北中航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1、借款方介绍
借款方企业名称: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579881571G
住 所:湖北省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6日
主营业务: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矿石、原材料;航空零配备件、电子火控配套件、铸锻件的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加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投标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配送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2、历史沿革和业务发展情况
湖北中航注册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旨在努力打造成为特种钢专业销售平台。
湖北中航利用中航中南的平台优势,开发锻材、不锈钢、高温合金和高强合金结构钢等高端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尖端市场的占有率。
湖北中航近三年稳步发展,不断拓展新的业务渠道,高温合金及高强钢业务逐步扩大,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3,165.81万元;总负债:19,391.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774.31万元;资产负债率:83.71%;营业收入:41,271.81万元;净利润:1,010.63万元。截至2021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4,856.15万元;总负债:29,12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733.44万元;资产负债率:83.55%;营业收入:47,891.98万元;净利润:1,959.13万元。
4、借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中航是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航中南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副总裁谢文新在该公司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湖北中航系本公司的子公司的联营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委托贷款项目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充分有效。
截至披露日,湖北中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托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注册资本:4,751,347,525.47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财务公司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历经两次增资扩股,财务公司新增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等多家中信集团内部股东,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7.5亿元,其中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2.94%的股权。财务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63H1110000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79.08亿元;负债总额702.0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亿元,其中实收资本47.51亿元,一般风险准备5.18亿元,未分配利润2.89亿元。
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91.56亿元;负债总额411.2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0.33亿元,其中实收资本47.51亿元,一般风险准备5.18亿元,未分配利润6.21亿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部分关联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财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人履约能力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兴澄特钢与湖北中航及财务公司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兴澄特钢以自有资金委托财务公司向湖北中航发放贷款2,0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4.185%。
甲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贷款年利率为4.185%,如兴澄特钢要求调整贷款利率,财务公司有权根据兴澄特钢要求,调整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上述贷款利率的调整通知湖北中航后,毋需征得湖北中航同意,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偿还方式为一次性还款,借款人应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全部本金。如果贷款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提至前一个工作日。
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手续费乙方按贷款合同金额,以0.5‰/年的手续费率收取,即手续费=委托贷款合同金额×0.5‰×当期实际天数/360。
手续费的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手续费由乙方按季从甲方指定账户扣取,手续费划扣日期为公历年每季度末月的第20日,如果付费日为非工作日,则提至前一个工作日。如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计划归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按本条约定的手续费率及实际占用天数所述原则继续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直至丙方清偿全部本金。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000万元,暂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1年1--11月份公司与湖北中航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501.91万元,在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上述委托贷款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本次贷款利率为4.185%,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兴澄特钢委托中信财务向湖北中航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用途合理、合法;贷款利率为4.185%,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动10%范围内,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交易对方长期发展,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钢经贸”)拟对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钢管”)提供5.33亿元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2月公司子公司特钢经贸竞得上电钢管40%股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上电钢管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上电钢管拟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3.33亿元,本次授信需要股东方特钢经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其中公司子公司特钢经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上电钢管在中信银行申请的5.3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电钢管另一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上电钢管在中信银行申请的8亿元综合授信提供同等条件同比例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勇先生任上电钢管副董事长,本次提供担保为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1年11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上电钢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 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概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电钢管目前不存在资产质押、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法律诉讼未结案,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历史沿革和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铭杰。上电钢管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简称“上海电气”)下属企业。2019年11月,上海电气和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实施重组,完成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工商变更,上海电气通过上电钢管持有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约51.02%股权。上电钢管自成立以来经营有序发展。
4.借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电钢管是公司子公司特钢经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勇在上电钢管任副董事长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5.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上电钢管系本公司的子公司的合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公司。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好履约能力。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充分有效。
截至披露日,上电钢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四、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特钢经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拟于近期在上海与中信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上电钢管在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3.33亿元,公司子公司特钢经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上电钢管在中信银行申请的5.3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电钢管另一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上电钢管在中信银行申请的8亿元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电钢管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其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物账面价值分别为10.66亿元和16亿元。电气钢管其他股东已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向电气钢管提供担保。
反担保物资产标的基本情况:截止2021年10月31日,上电钢管以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约5.4亿净资产机器设备,以及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天管元通管材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约5.26亿资产,共计10.66亿资产为公司对其5.33亿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贷款及融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同时上电钢管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向电气钢管提供担保,且上电钢管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23,300万元,以及14,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949.54万元),汇率以2021年11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4.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88%。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0,706.41万元,以及4,320.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560.4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99%。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特钢经贸向参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上电钢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特钢经贸持股40%股权的参股公司,上电钢管贷款用途为企业经营发展所需,贷款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相近,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合理、合法。
上电钢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亦已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被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亦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5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11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1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钢经贸”)参股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钢管”),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勇担任上电钢管副董事长,上电钢管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与关联法人上电钢管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50,0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上电钢管及其子公司之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16,100万元。去年同类销售业务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472,837万元。该事项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公司与上电钢管未构成关联关系,与上电钢管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故2020年与上电钢管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三)2021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1MAIFPG969A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149号甲二层20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铭杰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
主营业务:钢管、金属制品、特殊钢钢坯、金属材料的销售,电力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总资产2,406,449万元,净资产259,25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235,394万元,归母净利润-33,268.2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勇先生担任上电钢管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上电钢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电钢管资产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截至披露日,上电钢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钢材、钢管、合金、焦炭、生铁等产品;提供相关服务;以及采购钢材、钢管、钢坯等产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暂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电钢管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其中公司采购上电钢管及其子公司的钢管、钢坯、钢材等的金额总额少于全年预计总金额的80%,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产销结构,增加钢坯材内部供应所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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