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17.96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6.8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11.08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向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盘谷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业务),由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太平洋(武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昇兴”)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向盘谷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业务),由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中山昇兴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资本:1,730万美元
4、股权结构:昇兴股份占注册资本的75%;昇兴香港占注册资本的25%。
5、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6、成立日期:2008年7月3日
7、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耀路13号。
8、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加工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食品经营;食品生产;包装产品的设计。(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昇兴的资产总额为53,504.97万元,负债总额为39,910.8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2.96万元),净资产为13,594.09万元,营业收入为24,414.02万元,利润总额为1,409.24万元,净利润为722.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山昇兴的资产总额为72,006.98 万元,负债总额为57,824.99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22.78 万元),净资产为14,182.00 万元,营业收入为34,978.41 万元,利润总额为635.73 万元,净利润为587.9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方武汉昇兴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太平洋(武汉)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7,703.075万元
4、股权结构:昇兴股份占注册资本的100%。
5、法定代表人:林斌
6、成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7、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汇通大道9号。
8、主营业务:金属包装制品的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昇兴的资产总额为39,724.03万元,负债总额为27,843.5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695.47万元),净资产为11,880.50万元,营业收入为35,088.84万元,利润总额为563.28万元,净利润为727.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武汉昇兴的资产总额为44,580.87万元,负债总额为31,275.8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001.21万元),净资产为13,305.00万元,营业收入为42,186.99万元,利润总额为1,888.23 万元,净利润为1,424.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中山昇兴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19,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费用、成本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银行或其他指定的人士按融资文件的规定就保护、保全和执行其在该等文件下明确享有的权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律师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武汉昇兴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13,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费用、成本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银行或其他指定的人士按融资文件的规定就保护、保全和执行其在该等文件下明确享有的权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开支(包括律师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6,35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30.6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645.67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645.67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9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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