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建转债”将于2021年12月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的利息,每10张“润建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
3、除息日:2021年12月7日
4、付息日:2021年12月7日
5、“润建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6、“润建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6日,凡在2021年12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润建转债”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6日卖出“润建转债”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2月7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6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公开发行了1,0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000万元。
根据《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在“润建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润建转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润建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代码:128140
2、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9,000万元(1,09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9,000万元(1,09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12月2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7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4日至2026年12月7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2)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12月7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 B ×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本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并出具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第 Z【802】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2021年度,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根据中证鹏元于2021年06月24日出具的《2020年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398】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润建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40元(税后);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2、债券除息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3、债券付息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2月0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王沛佳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传真电话:020-87743715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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