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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鉴于本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业务种类增加、关联交易规模日益扩大、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等原因,审计机构工作量有所增加,且2021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出具并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报告,根据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实际业务规模和毕马威华振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等因素考量,经与毕马威华振双方友好协商,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95万元;内部控制相关鉴证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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