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82号
本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兴旺达)所持有的限售条件流通股23,7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8.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或法院)将于2022年1月8日10时至2022年1月9日10时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腾兴旺达持有的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23,7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8.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 相关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腾兴旺达持有的公司股份23,770,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2、拍卖时间
2022年1月8日10时至2022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起拍价:4,72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倍数
4、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法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2021年6月浦东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沪0115执8555号),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于近日向浦东法院申请对腾兴旺达所持上述公司股份进行司法拍卖。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与本次拍卖或变卖的更详细信息。若后续腾兴旺达能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则可能协调法院撤销该司法拍卖,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以上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6、本次拍卖如全部成交并过户完成后,将会直接导致腾兴旺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03%变更为6.21%。
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继续有效。本次拍卖暂时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8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进行函证并自查: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公司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前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重整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能否获得法院裁定并执行完毕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因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的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96,006,722.63元,若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若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述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管理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管理人和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重整程序期间,公司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管理人和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与公司管理人、董事会确认,公司在重整程序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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