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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审批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2年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下游经销商上海骏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5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下游经销商武汉洁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5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经销商在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本次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担保额度不超过批准的最高额度。

  2、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注:

  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下游经销商,从公司采购产品。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方的财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最近一期(2021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6个月,担保协议签署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4、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反担保措施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仅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该额度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不含对下属分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9%。公司实际已对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4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1%及0.00%,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1%。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时公司将要求经销商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下游经销商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有效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销售规模,也有助于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同时,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 182 天(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审批程序:此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本次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 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计划于2022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项目融资、贸易融资(LC/银承/押汇/TT融资)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刘鹏先生在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陆续到期,为保障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和项目融资需求,公司在2022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折合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长期流贷、项目融资、贸易融资(LC/银承/押汇/TT融资)等。

  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刘鹏先生在不超过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与相关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实际担保主体及其担保金额, 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次担保为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担保过程中,可能同时有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实际担保主体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2、其中,被担保方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中顺洁柔(湖北)纸业有限公司、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2021年9月30日数据计算)。

  二、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一年(2020.12.3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最近一期(2021.9.3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以金融机构与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最终各下属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系下属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69.0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63%。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该额度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不含对下属分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9%。公司实际已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4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1%及0.00%,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1%。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下属公司预测,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有效期不超过1年(含1年)。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支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及港币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确定。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于2022年度开展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外币结算的进口原材料采购业务量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并且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因经营办公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商贸”)拟于2022年-2023年租赁关联方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所拥有的房产,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703.16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8.62%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31%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51%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49.9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和邓冠杰先生分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并且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并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四、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交易事项,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召开前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经过审阅有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并且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改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时,6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134,050股;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5,378股。上述原因共涉及17名激励对象,共计139,428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0,992.7250万元减少至130,978.7822万元,投资总额将由130,992.7250万元减少至130,978.7822万元,总股本将由130,992.7250万股减少至130,978.7822万股。

  二、具体修订对比

  

  同时,公司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统一修订为“总裁”,“联席总经理”修订为“联席总裁”,“副总经理”修订为“副总裁”。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11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832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9年9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由250万份调整为240万份。并且定于2019年9月1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3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公司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22日。公司通过OA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无人对激励名单提出异议。

  5、2019年10月30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2019年10月28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

  6、2020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04元/份调整至 13.965元/份。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禁期解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270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0,389份。

  8、2021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965元/份调整至13.865元/份。

  二、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部分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第二个限售期截至目前均已届满。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锁安排,本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8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注:

  1、在解锁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不符合解

  锁条件、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未能全额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428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可解锁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认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有6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核范围;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共有3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可根据考核得分按比例解锁,共涉及714,832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37名激励对象的714,83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七、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9,375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年11月30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9年9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由250万份调整为240万份。并且定于2019年9月1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3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公司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22日。公司通过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无人对激励名单提出异议。

  5、2019年10月30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2019年10月28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

  6、2020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04元/份调整至 13.965元/份。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禁期解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270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0,389份。

  8、2021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965元/份调整至13.865元/份。

  二、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部分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确定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第二个等待期截至目前均届满。

  2、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定向增发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模式: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自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起至2022

  年9月10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行权价格:13.865元/份。

  4、可行权对象及可行权数量:本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70人,可申请行权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9,375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具体如下:

  

  注:

  1、在行权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失去激励

  资格、个人考核不足满分未能全额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5,525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2、本次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

  四、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安排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在激励对象行权时自行缴纳。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609,375股,不会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刘金锋先生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01,2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458%。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认为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有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核范围;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共有70名激励对象考核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可根据考核得分按比例行权,共涉及609,375份股票期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70名激励对象609,375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十一、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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