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3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方正证券稳盛3号(CWS003)、方正证券稳盛3号(CWS003)、稠州银行随心存(产品代码:CZ210913002)、银河证券盛汇尊享3号(产品代码:ZX1003)、方正证券稳盛6号(产品代码:CWS006)、方正证券稳盛6号(产品代码:CWS006)
● 委托理财期限:181天、181天、181天、180天、90天、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方正证券稳盛3号(产品代码:CWS003)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8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8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8日
(4)认购金额:2,000万元,2,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集合计划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2、稠州银行随心存协议(产品代码:CZ210913002)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14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14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14日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3、银河证券盛汇尊享3号(产品代码:ZX1003)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6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1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14日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收益的构成:本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指集合计划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集合计划已实现收益指集合计划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可供分配收益: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收益计算截至日)资产负债表中集合计划未分配收益与未分配收益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的分配权;B、本集合计划份额以退出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退出,存续期间不进行收益分配(现金分红);C、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有权对权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并在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无需履行合同变更程序;D、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披露:收益分配方案由集合计划管理人拟定,至少在T-2日通知托管人,至少在T-1日(T为权益登记日)之前将收益分配方案以在管理人制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4、方正证券稳盛6号(产品代码:CWS006)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1日
(4)认购金额:3,000万元,2,000万元
(5)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
集合计划收益构成包括:买卖证券、基金差价;集合计划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和基金红利;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收益分配原则:A、同一种类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B、收益分配的前提: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的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D、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委托人通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稠州银行随心存理财产品为银行存款。
方正证券稳盛3号、6号主要投向具备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和其他投资品种,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的信用评估等技术手段,追求资产的增值。
银河证券盛汇尊享3号仅投资于标准化资产,具体包括(1)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在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函分公开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ABN)、费额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可分离债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A份额(优先份额)等。其中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超短期融资券主体评级不低于AA;其他信用债主体或债项评级不低于AA;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的债项评级不低于AA。前述评级要求均不考虑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评级结果。(2)其他资产: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国债期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01)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稠州银行东阳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81)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556,067,200.38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3.1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55%。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截止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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