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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有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754,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78%,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513,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02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1,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1,1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1,1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54,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54,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54,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浩、王翔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11月1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其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日期前,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2、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5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本次核查对象中的16人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设备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拟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以及业务人员进行期权激励。为了更好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设备资产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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