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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8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自2021年12月2日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宁波银行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恢复转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8号文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发行人”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宁波银行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30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6,008,016,2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0,801,628股,发行价格为19.97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宁波银行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0,801,628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宁波银行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9.97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原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R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6,008,016,286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11月30日,R+5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595,574,506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00,801,628股的99.13%,认购金额为11,893,622,884.82元。

  2、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R日)收市,宁波银行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6,008,016,286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1年11月30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595,574,50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1,893,622,884.82元,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00,801,628股的99.13%,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3、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1年12月2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售0.991299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11月19日(R-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自2021年12月2日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宁波银行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恢复转让。

  五、发行人、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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