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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企业所得税退还 并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家财政部等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相关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前述规定,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经提报属地税务局后,认定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调整至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退还款约1,145.07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前述退还款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子公司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1,300.00万元。

  本次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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