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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1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 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讨论,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事项 较多,需要逐项落实和核查,且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 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至2021年12月3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21-119号临时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且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无法按期完成相关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21年12月18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12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霸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向制霸科技出售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即如本次交易完成后,制霸科技将同步取得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的浙江安弘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Forland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YORHE RUS有限责任公司(永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全部权益。鉴于制霸科技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2021-031、032号临时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的2021-071至073号临时公告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2021-113至117号临时公告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5月20日、6月4日、6月23日、7月8日、7月22日、8月6日、8月21日、9月4日、9月18日、10月8日、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38、058、066、070、077、080、083、086、091、097、100、101、110号临时公告。

  公司已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79号临时公告。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至2021年12月3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1-119号临时公告。

  截至目前,相关回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且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无法按期完成相关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21年12月18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1-122号临时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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