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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于2021年8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10月以人民币30,000,000.00元成功竞得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的80000平方米(12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近日,子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证书主要内容

  1、证书编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73096号

  2、权利人: 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91440784MA570TWG6T)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 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

  8、面积:80000.00㎡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11月04日起2071年11月03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得,推动日丰工业园的建设,项目建成和投产后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

  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2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7.76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日丰转债”投资风险。

  一、“日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9.24元/股。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

  二、“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2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7.76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日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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