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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中利集团与大关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大关县围绕“整县分布式光伏”,同时推进“6+1”风光储充氢绿色智慧光伏、智慧城市、智慧农业、乡村振兴等领域投资开发,重点建设屋顶、工业、交通、农业、养殖、观光等清洁能源及云平台数据中心。预计整县屋顶项目可建 100MW左右以上,整县“6+1”项目可投资建设40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实施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与大关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全面实施大关县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绿色低碳智慧城市、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双碳”目标,达成合作共识,签署本协议。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刀正强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顺城北路8号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关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乙方在大关县围绕“整县分布式光伏”,同时推进“6+1”风光储充氢绿色智慧光伏、智慧城市、智慧农业、乡村振兴等领域投资开发,重点建设屋顶、工业、交通、农业、养殖、观光等清洁能源及云平台数据中心。共同推进整县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国家加快实现“双碳”目标。

  (二)建设规模

  1、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

  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政府大楼屋顶不低于50%、公共建筑屋顶不低于40%、企业屋顶不低于30%和居民屋顶不低于20%进行摸排。由乙方负责结合资质规划设计单位为甲方提供整县规划实施方案,预计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可建 100MW左右以上。

  2、同时推进“6+1”绿色智慧光伏。

  在中利集团创新推出智能光伏+智慧农业项目(高度4米、桩距10米、单块组件装置使农作物达到70%以上光照、种植水稻、麦子、玉米等填补全球空白)项目,并且已在全国2100多个乡村利用荒滩、荒地、水系等非农地建设农业种植、养殖、花卉观光等1.5G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基础上。预计甲方整县“6+1”项目可投资建设40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整县光伏资源实际情况,分别建设项目:

  (1)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

  (2)充分利用整县停车场、建设高顶光伏配充电桩、储能、建设智慧分布式光伏。

  (3)充分利用整县村级小型道路(带路灯)、荒滩、荒地、开发区边角地块等非农地、建设农业种植、花卉观光等智慧一体化光伏。

  (4)充分利用乡村小型河流、水库、鱼塘等水系,建设智慧水产养殖一体化光伏。

  (5)充分利用上述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集中式、分布式储能、氢能一体化光储项目。

  (6)部分智慧农业试点光伏,利用现有部分低产农业区或符合开发条件的土地,建设部分智慧农业光伏项目,助力当地农民实现“土地租金+高效农业+就业”的叠加收益。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适度调整、优化高效农业布局,建设部分集中式智慧农业光伏。

  (7)在上述整县光伏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由云平台数据技术,为整县分布式项目及“6+1”绿色智慧光伏项目提供监控管理、实时传输到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监督管理。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大关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将开启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加速”模式,为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共签订城固(规模为50MW屋顶)、本溪(规模为500MW屋顶+1GW分布式)、略阳(预计规模为300MW-400MW)、民权(规模为500MW屋顶+1.5MW以上分布式)、大关(规模为100MW屋顶+400MW以上分布式)五个县。上述整县开发项目的签订,将为公司在整县推进及推广“6+1”分布式光伏电站模式的战略布局上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公司未来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市场领域的业务拓展和创新。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开发建设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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