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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已于2021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关于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框架协议》。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市快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飞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林再文、刘永琪、邹志伟、商伟辉、王海芳合计持有的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8.8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光宇航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他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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