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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84

  

  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6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监事杨宝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3%)。

  近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股东名称:杨宝森;

  2、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 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 拟减持股份情况:

  

  若此期间,中岩大地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杨宝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截止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杨宝森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 杨宝森先生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杨宝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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