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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1-109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40,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1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055元/股,最低价格为16.0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001,04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一、 回购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80元/股(含)(公司原定回购价格上限为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5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2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1-056号)。

  二、 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498,4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7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055元/股,最低价格为20.3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1,953,372.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40,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1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055元/股,最低价格为16.0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001,04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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