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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实施时间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并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授予登记。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50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7.55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26.425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时间安排的确定

  鉴于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为了更好的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公司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方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3.5万股回购注销事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并抄送给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已辞职,为保证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宇娜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宇娜女士简历如下:

  郑宇娜,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山市腾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组长,现任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郑宇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此次授予登记事宜,本次授予登记事宜办理完成后,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已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次修订内容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6日

  上午8:20-12:30,下午13:30-17:40

  (三)登记地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绮丽、朱洪婷

  电话:0760-86138999-88901、0760-86138999-88909

  传真:0760-861381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1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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