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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旭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0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10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的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一、变更(修订)情况

  (一)公司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了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审议程序

  (一)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能够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事项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作出的审慎决定,既能涵盖公司现在的业务范围,又能兼顾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变更及修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业务资质的变更或重新申领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1年7月,公司完成控制权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更好的反映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提升本公司综合竞争力,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调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旨在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或变更登记/备案。公司名称变更后,本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10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姚炳峰、黄琦琦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9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近日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0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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