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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金山办公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3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1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940.2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45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其进行管理,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五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五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奇文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奇文办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奇文办公软件有限公司、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山办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日,本次四/五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全资子公司珠海奇文办公软件有限公司100%持股全资子公司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使用40,000万元通过向珠海奇文办公软件有限公司增资,从而增资到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与保荐人签署的四/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甲方2:珠海奇文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甲方3: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3”)

  甲方4:武汉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4”)

  乙方1: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1”)

  乙方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乙方2”)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述“甲方1”、 “甲方2”、“甲方3”、“甲方4”合称“甲方”;“乙方1”、 “乙方2”;“甲方”、“乙方”及“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各方”。

  1. 甲方2、甲方3已在乙方1、乙方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104001553347400、9550880018735200235,截至 2021 年12月3日,专户余额分别为0万元、54,002.19万元;甲方4已在乙方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4710034112400 ,截至 2021 年12月3日,专户余额为18,263.6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WPS Office 办公软件客户端增强与优化项目、办公产品云服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互联网增值服务研发项目、WPS Office 办公产品及服务全球化研发升级项目、全球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2、甲方3、甲方4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2、甲方3、甲方4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2、甲方3、甲方4存单不得质押。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石晏、石一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 甲方2、甲方3、甲方4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五方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五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11. 本协议自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乙方1、乙方2及丙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1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5,940.2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45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利率风险,本现金管理产品为保底浮动收益型,其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存在着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现金管理产品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3. 政策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进而影响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山办公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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