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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签订 《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 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未来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及指导性文件,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和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概述

  2021年12月5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签订了《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为共建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长期合作事宜而达成合作意向。

  公司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0004910057611

  开办资金:2,83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兵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17号

  举办单位:南昌大学

  业务范围:培养食品工程专业的硕士、博士;从事食品工程等专业科研。

  登记机关: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创立于1988年9月,是由原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现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现江西省科技厅)、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和德国波恩东亚研究院联合创立的,以食品科学与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科研机构,其宗旨是“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研究,为发展江西食品产业经济建设服务”,是中外联合建立的教育与科研机构,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瞄准国际食品学科发展前沿,围绕食品营养主题,着力全世界人类食品安全、营养与人类健康问题系统解决方案,为人类构建可持续的食物系统,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建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长期合作事宜,签定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原则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平等、互信是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创造价值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共同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基础。

  4、在本协议下,双方届时具体的合作事宜应以另行签署具体合同的方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 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建立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

  2、甲方派遣科研人员以及在校博士、硕士等人员组成科研技术团队,为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提供研发支持。

  3、乙方负责为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场地、资金、设备等,为甲方派遣的科研技术团队提供食宿、差旅费并提供相应的津贴。

  4、联合研发具有提高免疫力、快速补充能量等功能的特殊应用场景食品。

  5、甲乙双方在肠类新产品开发、金华火腿低盐发酵、其他营养健康肉制品等方面共同确定研发课题,共同享有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共同分享研发成果产生的经济收益。

  (三)协议的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在国内食品研发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研发实力,公司通过双方共建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中心,与其建立深层次的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可以达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从而有利于改善公司肉制品深加工领域食品产品结构,提升公司肉制品食品产品的附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预计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协议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未来合作的框架协议及指导性文件,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和具体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德联合研究院(江西-OAI)签订的《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联合创新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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