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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10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杨秋雁女士、孙琳女士、李力韦女士、李松林先生、刘婷婷女士、李秉成先生、冯学锋先生、张里安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许欣平先生、金韬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维女士因公未能出席;公司总经理闫爱华先生、副总经理周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珍玉女士因公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勇、李甜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姜雪律师和周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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