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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5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47版)

  (上接D45版)

  

  

  (以上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 全资子公司:

  

  

  

  

  2、 控股子公司

  

  

  3、 参股公司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并授权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曹治年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 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8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1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关联股东借款相关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牧原股份”)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20亿元,有效期三年。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关联股东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曹治年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牧原实业申请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该额度有效期调整为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内有效,具体相关事项授权经营管理层经办。

  牧原实业直接持有公司13.01%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9.54%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经过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676729723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酒类经营;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牧原实业资产总额1,536.81亿元,负债总额807.21亿元,净资产729.60亿元。2020年度牧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94.28亿元,净利润300.77亿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牧原实业资产总额2,026.40亿元,负债总额1,241.76亿元,净资产784.64亿元。2021年1-9月牧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91.94亿元,净利润93.9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实业直接持有公司13.01%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9.54%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注:以上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50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结合公司近期的融资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该额度有效期调整为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并可提前还本付息。

  四、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1、2021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牧原实业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22,931.92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牧原实业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20亿元。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偿还牧原实业借款200,000.00万元,利息4,762.24万元。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股东借款用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结合公司近期的融资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 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牧原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2、招商证券对牧原股份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关联股东借款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2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河南牧原农牧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2022年度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Ram Charan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D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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