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购买金额、产品名称及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近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看跌)
2、 产品代码:2699217243
3、 产品币种:人民币
4、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规模:5,500万元
6、指定结算账户账号:326008605018170023280
7、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6日
8、产品期限:135天
9、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20日
10、浮动收益率范围:1.35%-3.41%(年化)
公司于近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9846】
2、 产品币种:人民币
3、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规模:10,000万元
5、指定结算账户账号:541758221008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6日
7、产品期限:144天
8、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29日
9、浮动收益率范围:1.00%-3.8197%(年化)
公司于近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 产品币种:人民币
3、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规模:2,500万元
5、指定结算账户账号:408810100100007188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6日
7、产品期限:88天
8、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4日
9、浮动收益率范围:1.50%-3.25%(年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68,180,411.05元,本次理财金额合计18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7.12%,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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