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8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431,800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0,302,8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0,12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2元/股。
根据《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389.39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00%(即6,026.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04.2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038.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695389%。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物产环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90,389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物产环能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6日(T日)结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发行公告》披露的2,8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04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2,8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03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6,849,00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表: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配售情况如下表: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12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2097
发行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