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11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7,431,6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轮候冻结。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华联控股合同纠纷,北京金融法院拟对依法冻结的新华联控股持有的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新华联控股合同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拟对依法冻结的新华联控股持有的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拟被启动司法执行程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的《关于赛轮轮胎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39)提示新华联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将被拍卖,表中减持期间特指3,500万股股份拍卖成功时间,非股东实际过户时间;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临2021-070)提示新华联控股被动减持事宜。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新华联控股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件,因此具体的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暂不确定,被动减持计划 是否能够实施完成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新华联控股已根据相关要求提醒中信证券复外大街营业部(前述拟减持股份的托管营业部)须在本公告发出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股票卖出行为。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与新华联控股等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0日对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进行拍卖。详情请参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5)。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新华联控股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件,因此具体的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暂不确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被动减持后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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