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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30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沉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融资决策效率,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授予公司董事会对外融资审批的权限,在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发行融资产品、办理综合授信等融资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金额:

  本次授权对外融资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0亿元(以公司授权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净融资金额为准)。

  2、授权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授权融资工具范围:

  (1)申请银行授信及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2)注册及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债权融资计划等;

  (3)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4)其他各类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外融资工具、信托贷款、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融资租赁、资产支持票据等。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权限内决定公司对外融资事项,签署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可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确定、调整或终止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方案。上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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