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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7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4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董建军先生持有翔湾投资99.75%的股份,为翔湾投资实际控制人,翔湾投资为董建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董建军先生和翔湾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建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0,000股,翔湾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即董建军先生和翔湾投资合计减持不超过4,02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7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翔湾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董建军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以下或简称“牧鑫青铜2号基金”)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760万股股份(占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8.706%)。牧鑫青铜2号基金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单一委托人系董建军先生的女儿董婷婷女士。上述股份于2021年2月4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董建军先生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股票上市之日起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并不违背承诺的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翔湾投资相关承诺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股票上市之日起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并不违背承诺的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董建军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或仅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董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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