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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朱家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2提名邓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小燕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燕:女,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大专学历。2011年起,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5年至2011年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公司、九寨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仙芝堂药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行政楼4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邮编:611731

  电话:028-86106668

  传真:028-87826048

  联系人:李淑云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1家,收费总额9,98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婵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方钢,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汇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黄平、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婵娟及方钢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所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历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财务审计及核查过程中,认真尽职,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颖女士、张大明先生、袁明旭先生、陈增贵先生、熊常健先生、耿鸿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JIN LI先生、尚姝女士、方芳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职工大会,会议选举吴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吴小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2。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颖

  王颖,女,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专业,四川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并曾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曾于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职于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2、张大明

  张大明,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06年至2012年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采购、信息业务。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3、袁明旭

  袁明旭,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起任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起任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4、陈增贵

  陈增贵,男,1971年4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2015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销售业务;2009年至2015年任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5年历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总监、商务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5、熊常健

  熊常健,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起任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7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曾就职于成都府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6、耿鸿武

  耿鸿武,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2006年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6年-2009年任北京澳斯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裁;2013年10月至今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顾问;2016年5月至今任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1、JIN LI

  JIN LI,男,1965年5月生,美国国籍,博士。2018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元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等职务。曾就职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等公司。JIN LI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尚姝

  尚姝,女,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保荐代表人,CFA三级。2017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星梦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顾问,曾就职于广发证券投行部等公司。尚姝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方芳

  方芳,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现兼任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朱家裕

  朱家裕,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至2014年,任公司科管部经理,2014年至2019年,任公司行政总监。曾就职于成都天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成都枫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2、邓鹏飞

  邓鹏飞,男,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5年起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审计主管。曾就职于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二、职工代表监事

  1、吴小燕

  吴小燕,女,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大专学历。2011年起,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5年至2011年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公司、九寨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仙芝堂药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颖女士、张大明先生、袁明旭先生、陈增贵先生、熊常健先生、耿鸿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陈晓诗女士、赵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不再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对二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耿鸿武先生为外部非独立董事,耿鸿武先生在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任营销总顾问,其未持有九州通股份,也未在九州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九州通的经营管理,其担任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九州通谋取属于公司商业机会的情形,不会违反其作为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王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2提名张大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3提名袁明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4提名陈增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5提名熊常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1.06提名耿鸿武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JIN LI先生、尚姝女士、方芳女士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提名的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JIN LI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2.02提名尚姝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2.03提名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公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若内部非独立同事同时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再额外领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

  2、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按照税前2万元人民币/月标准领取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按月发放董事津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涉及新一届董事的薪酬方案,董事陈晓诗、董事赵晋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有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股改、“新三板”挂牌、2015-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2020年9月在科创板IPO上市均聘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中汇历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财务审计及核查过程中,认真尽职,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并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五)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14:00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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