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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 达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09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康宜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8.6928%减少至7.690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1%的告知函》。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宜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24,9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下同)的8.6928%,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2)。

  在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2月6日的变动期间内,康宜桥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4,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44%,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4,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83%,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29,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7%。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康宜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8.6928%减少至7.6901%,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0027%。本次权益变动系康宜桥实施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康宜桥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累计达到1%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4、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康宜桥实施其减持股份计划所致,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和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康宜桥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康宜桥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康宜桥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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