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1-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6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其伟先生、刘勇先生、季明睿先生担任副总裁,聘任方圆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

  董事厉群南投出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披露信息不准确,不与信任。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注册地址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斋公坑华昌路赣州数字金融产业园8楼801室”,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地址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议案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决定将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81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进行了沟通,截至公告日,亚太集团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业务资质: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0年度完成80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名;注册会计师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09人。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的《民事上诉状》,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现任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青鸟消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伟,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中远海科、天地科技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注册会计师。2001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一直在中兴华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永东股份、光环新网、泰禾集团、兆易创新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洋、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洋、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2021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请的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亚太集团开展2021年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亚太集团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截至公告日,亚太集团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拟聘任的中兴华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信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兴华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82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设总经理(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曾建祥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其伟先生、刘勇先生、季明睿先生担任副总裁,聘任方圆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方圆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叶其伟先生、刘勇先生、季明睿先生、方圆女士简历如下:

  叶其伟,男,1976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21年11月加入公司。曾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全亿健康副总裁,在企业管理和投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刘勇,男,1985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海归硕士。2021年10 月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北京蓝色光标数字营销机构,是国内较早从事整合营销的服务机构,曾服务联想品牌,ThinkPad,欧普照明,宝洁等国内外知名公司,主导多个大型整合营销项目;后曾任知名互联网公司六间房集团子公司蜜枝科技CEO,拥有多年互联网综合型团队管理经验。

  季明睿,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芝加哥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上海凯石益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投行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方圆,女,1978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上海复旦大学挪威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21年9月加盟公司。历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经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在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危机应变处理、及重整重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叶其伟先生、刘勇先生、季明睿先生、方圆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8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江西省赣州市政府能为注册在当地的公司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金融机构资源,可以为公司提供融资渠道及政策落地支持,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公司已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迁址意向书》,双方已就公司迁址到江西省赣州市所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双方目前正协商注册地变更的具体安排并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基于上述因素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信息变更如下:

  变更前: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富华小区A7

  邮政编码:529500

  变更后: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斋公坑华昌路赣州数字金融产业园8楼801室

  邮政编码:341002

  二、本次变更的影响以及风险

  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若后续公司取得迁入地政策和资金等支持,将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2、本次注册地址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变更的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地址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3、公司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正式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公司注册地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1-08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其他说明:若双方就迁址事项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未达成正式协议,公司将取消将本次迁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19楼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电话:021-60715925

  传真:021-60715926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