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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 核函〔2021〕020299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本落实函回复公开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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