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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东北京天象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6,147,700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8.05%)的股份,过户予厦门益悦,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厦门益悦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9,156,202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24.51%)的股份,仍是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 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2021年8月16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东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象”)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签署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及《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根据协议内容,在满足厦门益悦于2021年6月21日及2021年8月10日与合诚股份股东所签署的《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协议》、《终止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合诚股份33,008,502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16.46%)的股份转让予厦门益悦完成交割等先决条件下,北京天象应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6,147,700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8.05%)的股份转让予厦门益悦,转让价格为16.53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266,921,4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11月12日,公司股东北京天象与厦门益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将2021年8月1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有权解除协议条款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其余条款仍按2021年8月1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后,本次权益变动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对象、交易股数、转让价格均未有所调整。在满足交割的先决条件下,北京天象应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6,147,700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8.05%)的股份转让予厦门益悦,转让价格为16.53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266,921,4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二、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东北京天象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6,147,700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8.05%)的股份,过户予厦门益悦,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厦门益悦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9,156,202股(对应合诚股份总股本的24.51%)的股份,仍是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股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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