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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田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9月1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以38.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85万股,以61.80元/股的行权价格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6.6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为0.2万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5人,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份数为136.45万份。除此以外,其他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授予公告披露情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4人,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为119.6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00号),截至2021年11月3日12:00时止,公司实际收到8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1,196,5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116,5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25,116,50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3,920,000股增加至125,116,500股。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1366号凯悦酒店6楼沙龙厅6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1年12月22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2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雪莹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太湖世家国际大厦25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 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项目拟分两期投资建设。

  ● 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周期:本项目一期建设期为18~24个月,二期项目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启动。

  ●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在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领域的产业链延伸,因此在拓展现有产品业务规模的同时,也将加强对相关新业务及产品的研发储备,所涉及的部分产品尚处于产业化的早期阶段,虽然公司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但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的研发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产业验证周期长,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存在无法研发成功或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考虑到本次投资采取购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存在较长的施工建设等准备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带来重大收益。

  4、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6、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7、公司如对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此项目所承诺的事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则存在被迫调整协议条款,无法获得政策优惠的风险。

  8、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实现泛半导体领域产业价值延伸,拟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在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投资建设“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60,000.00万元,项目拟分两期投资建设。

  为保障本次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3、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汇源路200号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1226室

  4、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泵及真空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业务发展规划:乙方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与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业务,旨在打造一个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维保服务为一体的先进半导体制程附属装备平台,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生产线、关键零部件加工制造维修中心、先进半导体制程附属装备研发中心以及综合运营总部等

  8、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9、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及乙方项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三)项目概况

  1、为实现发展战略布局,实现泛半导体领域产业链延伸,乙方拟投资建设“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项目由乙方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建设运营,项目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嘉定工业区内。

  2、项目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旨在打造一个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维保服务为一体的国产先进半导体附属装备平台,致力于完善国产半导体领域产业链生态,推动半导体装备国产替代率的不断提高。

  (四)项目用地性质、位置及面积

  1、甲方同意提供嘉定工业区北区39号地块作为乙方经营场所。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其中出让面积约42亩。具体用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合同为准。

  2、土地出让意向价格为65万元/亩(最终价格以政府核定为准)。

  3、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五)时间安排

  双方约定自即日起预留 6个月时间给乙方办理土地会审、项目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如届时乙方未能如期完成上述手续,甲方保留调换地块的权力。

  (六)土地招拍挂

  新公司成立后按《上海市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试行办法》申请土地指标。

  (七)服务承诺

  甲方承诺将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项目报建审批、房地产证(绿证)手续,并为乙方从速开工建设提供支持服务。

  (八)开工承诺

  乙方承诺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时间按时开、竣工。乙方项目公司逾期开工或竣工的,乙方须承担出让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以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责任与后果。

  (九)其他约定

  如国家对土地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双方应在遵守政策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从甲、乙双方签章完毕并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6亿元,项目拟分两期投资建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在上海嘉定工业区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

  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1226室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泵及真空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业务发展规划:乙方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与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业务,旨在打造一个集研发、制造、销售和维保服务为一体的先进半导体制程附属装备平台,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生产线、关键零部件加工制造维修中心、先进半导体制程附属装备研发中心以及综合运营总部等。

  投资方式:乙方项目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嘉定工业区内相关土地使用权用于新工业厂房的投资建设

  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及乙方项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为准。

  (三)政策优惠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政策优惠,包括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支持乙方项目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乙方项目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设立等。

  (四)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在商务审批、用地申请、规划建设和其它政府审批事项方面给予乙方项目最大支持。甲方协助乙方获取项目预审,获取环评和安全生产批复,不因土地问题影响乙方后续开工建设。

  2、甲方指定专人服务乙方项目,定期、主动联系乙方,及时协调解决乙方项目入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五)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2、乙方指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等情况,并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前,泛半导体产业供应链正快速向国产化、高端化、高集成度方向发展,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实现泛半导体领域产业价值延伸,公司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泛半导体产业的布局,提高泛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在协议签署后尚需完成产业准入、环评、安评审核及土地出让办理等流程,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有节奏的分期、分步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在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领域的产业链延伸,因此在拓展现有产品业务规模的同时,也将加强对相关新业务及产品的研发储备,所涉及的部分产品尚处于产业化的早期阶段,虽然公司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但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的研发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产业验证周期长,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存在无法研发成功或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考虑到本次投资采取购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存在较长的施工建设等准备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带来重大收益。

  4、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6、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7、公司如对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此项目所承诺的事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则存在被迫调整协议条款,无法获得政策优惠的风险。

  8、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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