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1-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补充如下:
1、对公告中“一、变更情况”中“江西省赣州市政府能为注册在当地的公司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金融机构资源,可以为公司提供融资渠道及政策落地支持,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进行删除;
2、对公告中“二、本次变更的影响以及风险”第1款中“若后续公司取得迁入地政策和资金等支持,将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进行删除;
3、补充本次注册地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的具体情况。
更正、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公司已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迁址意向书》,双方已就公司迁址到江西省赣州市所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双方目前正协商注册地变更的具体安排并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基于上述因素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信息变更如下:
变更前: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富华小区A7
邮政编码:529500
变更后: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斋公坑华昌路赣州数字金融产业园8楼801室
邮政编码:341002
本次注册地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变更的影响以及风险
1、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注册地址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变更的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地址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3、公司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注册地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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