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30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