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978%。
截至2021年12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匡翠思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注2: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匡翠思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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